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同济大学“扬帆奖”
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引导毕业生赴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支持毕业生在服务国家与奉献社会的就业创业过程中,获得个人的成长与成才,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同济大学“扬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同济学〔2020〕8号),组织开展2021年同济大学“扬帆奖”评选与表彰工作。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提出“要鼓励高校学生把视线投向国家发展的航程,把汗水洒在艰苦创业的舞台,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成一番事业、做好一番事业。”
同济大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强化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与创业为工作目标,鼓励毕业生赴基层、西部、“四重”领域(重点地区、重大工程、 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建功立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同济大学2021届毕业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依据评选办法申请奖励:
1.赴基层单位就业(见附件2);
2.在同济大学“青松计划”范围内就业创业(见附件3);
3.选调生;
4.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具有突出影响力。
“扬帆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
特等奖每人奖励20000元
一等奖每人奖励10000元
二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
三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
我院本硕博名额共计13位,具体分配情况根据学院“扬帆奖评审工作小组”商议决定,最终奖项等级由学校评审决定。
(一)已获得录用通知、非本人原因无法及时完成协议书鉴证的,申请人需提供用人单位录用函、关于推迟签约的说明等证明材料,同时在同济大学就业网提交毕业去向登记。
(二)若申请人在评选表彰期间发生违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在获奖当年发生违约的,取消获奖资格、退还奖金。
附件:1.同济大学毕业生“扬帆奖”申请表
2.基层就业范围
3.同济大学“青松计划”的就业引导范围
同济经管职业发展中心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同济大学“扬帆奖”申请表
姓 名 |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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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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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省市 | 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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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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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 本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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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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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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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着重说明:个人的择业过程、关于职业选择的思考,对工作环境、岗位的认知与规划等,可附页,1000字以内)
申请人签名: | |||
学院意见 | 推荐授予“扬帆奖”(□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奖励。
推荐理由: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 |||
学校意见 | 同意授予“扬帆奖”(□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奖励。
签字(盖章): |
附件2.
基层就业范围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数据库中,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艰苦行业事业单位;中小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城镇社区、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其他灵活就业列为基层就业的范畴。
属于基层就业的用人单位具体包括:
附件3.
同济大学“青松计划”就业引导范围
1.西部地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中部地区: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等8个省。
3.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等3个省。
1.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及艰苦边远地区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岗位。
三、“重点单位”包括: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500号同济大厦A楼6楼职业发展中心 邮编:200092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同心北楼336室 邮编:201804
电话:021-65982551(四平) 021-69589635(嘉定) 传真:021-6598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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