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创建于1962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4千名,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 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勤恳认真的工作态度。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 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5. 有较强科研能力、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可通过面试直接录取,待遇从优。
6.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 日。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妥后随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kxhrzp@126.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 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安排笔试和面试,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应聘教师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 笔试和面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教学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 体检
面试合格者到本市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3774566
监督电话:23112717
联系地址:陆家浜路918号
邮编:200011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500号同济大厦A楼6楼职业发展中心 邮编:200092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同心北楼336室 邮编:201804
电话:021-65982551(四平) 021-69589635(嘉定) 传真:021-6598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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